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五章 网络保护第五十条有效为未成年人开设用于计算机信息系统扫描、渗透等网络攻击性的课程或者提供技术和服务支持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5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