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第四章 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第三十四条有效执法检查可以采取座谈会、实地检查、第三方评估、问卷调查或者抽查等形式,深入了解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