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里藏族自治县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第三章 饮用水水源的保护措施第二十二条有效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地方法规 · 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