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城镇供水用水条例/第三章 供水设施管理与维护第二十一条有效供水主管部门应当保持室外公共消防供水设施的完好有效,所需经费纳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27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