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第三十七条有效物业服务人应当制定物业服务区域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方案,并在有限空间出入口等位置设置明显、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物业服务人将有限空间作业依法发包给其他单位实施的,应当明确监督人员,对承包单位现场作业进行安全监督,并与承包单位书面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地方法规 · 遂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