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六条有效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协助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地方法规 · 攀枝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