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健康理念融入各项政策;坚持预防为主,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工作机制。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