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当健全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统计违法行为方式和渠道,依法及时受理、核实、处理举报,并为举报人保密。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