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引绰济辽工程管理和保护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遵循统筹兼顾、依法管理、规范运行、保障安全的原则,协调好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