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引绰济辽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第二条有效引绰济辽工程的管理和保护,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引绰济辽工程,是指从嫩江支流绰尔河中游文得根水利枢纽引水至西辽河下游,涉及兴安盟、通辽市,以向沿线城市和工业园区供水为主,结合灌溉、发电及生态补水等综合利用的水资源配置工程。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