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供销合作社应当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成为服务农牧民生产生活和促进现代农牧业发展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牧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