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第九章 审议意见和跟踪监督第六十四条有效满意度测评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接受测评的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0日第六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