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第七章 特定问题调查第五十三条有效调查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有权询问有关人员,查阅有关文件材料,组织技术鉴定。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应当配合调查委员会的工作,如实提供情况和材料。提供材料的公民要求对提供材料来源保密的,调查委员会应当予以保密。调查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可以不公布调查的情况和材料。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0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