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档案条例/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四十九条有效市档案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档案服务企业信用记录制度,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