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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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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章 经营与服务

第二十条

有效

燃气汽车加气站不得向无使用登记证或者与使用登记信息不一致的车用气瓶加气。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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