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古茶树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管理第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地方优良古茶树种质资源的保护,支持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依法建立古茶树种植资源圃、基因库,开展种质资源研究。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5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