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鼓励民办学校从省外引进教师和学校管理人才,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人意愿,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为其办理户口迁移和社会保险手续。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