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体育条例/第六章 山地民族特色体育第四十四条有效支持符合条件的民族、民间、民俗传统体育项目、传承人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传承发展优秀民族体育文化。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