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体育条例/第六章 山地民族特色体育第四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山地民族特色体育赛事活动的宣传,加强与国际国内体育组织的交流合作,拓展山地民族特色体育赛事活动对外传播渠道。鼓励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加强山地民族特色体育赛事活动的宣传。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