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城市建设管理应当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为主线,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建管并重、公众参与、持续发展、社会监督的原则。地方法规 · 山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