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经济运行监测长效机制,强化经济运行、公共卫生、金融安全、社会就业等领域风险预警,及时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