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在经营性收费公路的经营期届满前六个月,对公路组织鉴定和验收,达不到良好技术状态要求的,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养护措施,使其达到规定要求,养护费用由公路经营管理者承担。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