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公路清障救援服务应当由公路经营管理者组织实施,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组织、调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定救援服务机构和救援服务事项。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