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公路条例/第二章 公路规划和建设第十一条有效公路与城市道路的划分,以城市发展规划区域或者城市市区扩大后的实际范围为界限,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公路等级,报公路规划原审批部门确定。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5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