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第二章 职业教育的实施第二十条有效支持职业学校对接区域主导产业,深化与龙头企业合作,定期遴选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型专业,推动校企开展人才培养、专业建设、职业培训、技术服务等方面的深度合作,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0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