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版权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文学、文化创意、动漫游戏等方面优秀作品的创作、推广、应用和传播,引导著作权人依法进行著作权登记。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版权部门应当促进区域优质著作权资源汇聚,支持著作权创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运用。

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