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网络虚假信息治理若干规定第八条有效任何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倡导诚实守信、健康文明、向上向善、理性表达的网络行为。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