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网络虚假信息治理若干规定第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在网络虚假信息治理领域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