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网络虚假信息治理若干规定第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网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履行网络信息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发现网络虚假信息,应当要求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停止传输,依法依约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对网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应当予以配合。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