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网络虚假信息治理若干规定第十一条有效网络用户注册和使用账号,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用户协议约定,在网络信息内容生产或者使用中履行相应义务,维护网络秩序。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