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将反恐怖主义工作纳入考评,将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基础设施和专业队伍建设,保障物资装备。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