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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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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二十一条

有效

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行政部门应当指导、督促城市供水、城镇燃气重点目标和城市公园、城市广场等管理单位,以及瓶装燃气销售的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落实反恐怖主义安全防范措施。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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