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有效生活垃圾分类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可以通过招标等市场化方式,选择具备条件的单位从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签订分类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协议。地方法规 · 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