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设有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高层民用建筑,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在主入口及周边相关显著位置,设置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标示外墙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防火要求。

地方法规 ·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