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快递市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依法成立的快递行业组织应当发挥职能作用,维护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快递末端网点和快递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组织章程规定,制定快递行业规范公约,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企业守法、诚信、安全、绿色经营,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地方法规 · 廊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