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加强服务质量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保障措施,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服务。

地方法规 · 廊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