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快递市场管理条例/第二章 发展保障第八条有效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快递业发展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发展规划,明确本行政区域的快递业发展目标、基础设施建设、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保障等内容。地方法规 · 廊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