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快递市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快递经营和服务规范第二十三条有效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开放的原则,不得以低于成本价格提供快递服务,损害其他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或者用户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廊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