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条例/第三章 数据资源开发第十九条有效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应当按照一项数据一个数源单位的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程序和标准规范收集公共数据,不得超出履行法定职责和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范围和限度进行收集。公共数据收集工作涉及多个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的,数据主管部门应当明确牵头收集的机构并将其作为数源单位。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