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条例/第三章 数据资源开发第十八条有效市数据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建立公共数据资源统一管理体系。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应当按照“逻辑集中、物理分散”的方式实施公共数据的汇聚和应用,实现公共数据应汇尽汇、统一管理。本条例所称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是指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依法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以及提供电力、水务、燃气、通信、医疗、教育、公共交通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的组织。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