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投资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管理、运营资金的筹措机制,逐步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投入。

地方法规 ·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