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农村公路条例/第三章 养护与管理第二十一条有效每年的六月八日定为自治县全民义务养护农村公路日,提倡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义务养护农村公路活动。地方法规 ·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