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农村公路条例/第三章 养护与管理第十七条有效农村公路养护实行专业养护与群众养护、常年养护与季节养护相结合的方式,逐步实行以专业养护为主。县道养护和大中修工程择优选定具备资质条件的养护单位实施。乡道、村道的日常养护采取群众性养护或者个人、家庭分段承包等方式实施。地方法规 ·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