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在停车场以外的道路临时停车,应当按顺行方向停车,车身右侧车轮外缘距离道路边缘不超过零点三米。

临时停车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或者遇风、雨、霾、雾等低能见度条件时,应当开启示廓灯、后位灯和雾灯。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