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六章 科学技术人员第三十四条有效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把青年科技人才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队伍建设总体部署,建立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支持用人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培养拔尖青年创新人才具体措施,完善青年科技人才培养计划,全面提升青年科技人才队伍的科技创新能力。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