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五章 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第三十一条有效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依照有关规定享有经费使用、内设机构设置、绩效考核、薪酬分配、科技成果转化与收益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