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四章 企业科技创新第二十四条有效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支持企业建设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研发机构,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