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旅游条例/第四章 旅游者第二十条已废止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处理:(一)与旅游经营者协商和解;(二)向旅游、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或者消费者协会投诉;(三)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地方法规 ·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