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已废止

自治县人民政府鼓励创建A级旅游景区和工农业旅游示范点。

鼓励旅游饭店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星级评定,取得相应服务质量等级。

地方法规 ·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