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森林资源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自治县林业建设坚持保护优先、科学经营、兴林富民、永续利用的原则,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地方法规 ·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